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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健委发布2025年卫生系列高级资格评审结果及申报要求

更新时间:2026-05-15 15:17:43作者:佚名

近日辽宁省卫健委发布了《2025年辽宁省卫生系列和卫生(中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共有1221位申报人员成功过审,其中西医类有1099人,中医类有122人。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至1月5日。

01西医类过审名单(节选)

02中医类过审名单(节选)

03报卷材料要求

相关业绩材料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且应为本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材料,非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业绩材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

各项成果代表作等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本年度6月30日。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年度12月31日。

申报材料分为主卷材料、副卷材料、卷外材料三部分。

04主卷材料要求

主卷材料须按以下材料顺序装订成卷。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钓鱼网,逐级上报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主卷材料评审结束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1.主卷封面:标明姓名、工作单位、报评专业、报评资格。

2.岗位聘用核定单。

3.《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破格申报人员另须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

4.《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此表通过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系统导出,登记表内容与申报系统提交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5.2023年(含)以后历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结果。在评审申报前,申报人员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辽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专栏进行成绩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8.医德医风和科研诚信承诺书。

9.医德医风考核表。

10.晋升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工作量统计表。

1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资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执业医师服务基层考核鉴定表》《视同完成服务基层的工作经历认定表》或《城市医生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对于《关于明确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辽卫办发〔2015〕89号)未设置或者非常设诊疗科目的主治(管)医师,过渡期内可先行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13.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获奖证书、科研课题任务书或合同书审批件的复印件。

14.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5.其它材料:

申报卫生技术管理专业人员提供任领导职务文件复印件,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由单位提供管理岗位工作时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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