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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5-23 10:05:22作者:佚名
依据教育部和中学相关文件要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推行“分类报考,分类排行”的原则择优投档。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现将2025年经济与管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拟投档名单给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1)。
1.考生拟投档结果原则上不得修改,详尽结果请登陆“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网址。拟投档考生若申请舍弃我院拟投档或已接受其他院校的待投档通知,将不得被我校拟投档。
2.拟投档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拟投档名单如有异议请于4月22日17:00前向电子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大学MBA教育中心反映。电话:,邮箱:。
3.拟投档考生经中学公示、教育部初审合格后才确定为即将投档,并以投档通知书为准。(预计2025年7月前后领取)
4.档案与派遣
(1)非全日制考生
拟投档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中学签署《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书》、提供考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劳动协议打印件或考生与用人单位另行订立的定向合同(二选一)。
(2)全日制考生
1)全日制考生的投档类别可以选择定向或非定向;
2)假如考生因自身缘由须要更改拟投档类别请在4月22日17:00前将本人签字后的《研究生投档类别更改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3)投档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中学当初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大学(调档函将在即将投档后领取),在学习期间,档案不得转出至其他单位。因档案缘由造成未能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4)投档类别为定向的全日制考生请参照上述非全日制中定向考生的要求递交材料;
5)考生的拟投档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教育部初审后不再修改;若因考生投档类别错误造成未能入学、培养、就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5.拟投档考生请于4月22近日在“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3),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订意见加盖私章。相关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递交给MBA教育中心。
(2)拟投档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上传与中学签署的《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书》(系统中可直接下载,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考生,请下载附件4)、上传考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劳动协议扫描件或考生与用人单位另行订立的定向合同(二选一)。考生和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劳动协议打印件或定向就业协议(或打印件)、《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书》(一式叁份)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递交给MBA教育中心。
6.被拟投档的考生因出席国家各种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拟投档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列入投档当初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