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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4-26 16:07:27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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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
一志愿复试名单
(拟招生27人,推免3人)
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不高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根据不高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不降分确定复试分数线,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3.“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根据考取专业对应的《2025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14分,单科降1分确定复试分数线,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4.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根据不高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比列:
1.报名我校的一志愿考生根据招生计划的120%比列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根据计划缺额的200%比列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不足差额比列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出席复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计划”三类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指标专用、单独投档。
3.步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行的考生全部步入复试。
4.享受初试加分新政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料新政的考生步入复试均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纳入普通计划招生投档。
复试组织工作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大学(中心、系)在教育部、河北省及中学复试投档相关工作规范框架下组织举办。
1.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大学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复试形式,以确保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正性。复试不向考生缴纳任何费用。
按照学科特性和专业要求,我校部份大学及专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具体要求请参照相关大学发布的复试施行条例。部份大学及专业采用网路远程复试的形式,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笔试系统”为主平台,要求“双机位”,以笔试为主。复试前会相继进行模拟演习,请考生关注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点等。
2.复试时间。根据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原则上定于3月28近日,组织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4月8日,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对接收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4月28近日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参见各招生大学(中心、系)网站通知。
3.复试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评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投档的重要根据。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对考生政治心态、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强化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升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使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性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评考生的学术素质、对学科知识把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评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记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考取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记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出席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起码两门与考取专业相关的专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面试,加试课目不得与初试课目相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具体方式请参照各招生大学(中心、系)发布的复试施行条例。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各专业具体复试内容等要求请参见各招生大学(中心、系)发布的《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施行条例》。
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成绩高于60分不予投档。同等学力加试课目成绩任意一门高于60分不予投档。
5.复试小组。各招生专业抽调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通常不多于5人,主任由具有硕士生指导班主任资格的班主任兼任。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投档工作
1.投档规模
分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下达计划确定,各专业实际投档人数将按照我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总成绩核算方式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6:4权重相乘,估算出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
(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3.投档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投档考生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课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投档完毕后,依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估算各专业调剂额,举办第一轮调剂复试及投档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投档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中学收回。收回的指标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根据分配原则和分配程序进行再度分配。
(4)再度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投档的考生,可根据总成绩排行情况延后投档。(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中学待投档的考生,视为自愿舍弃,不予投档)。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按照规定,拟投档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4.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应该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投档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所有定向就业的拟投档考生须在公布拟投档名单或收到待投档通知后10日内向四川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合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拟投档后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署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合同书。
考生因报名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形成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而引起考生不能复试或难以投档,招生单位不承当责任。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一年制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6.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投档阶段一律不作更改,对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投档。
7.应届专科结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路教育届时可结业大专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结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投档资格无效。
塔里木学院
复试分数要求
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
复试成绩要求
一志愿上线名单
博物馆专业拟招收人数
(拟招生7人,实际上线3人)
复试内容
排版:鱼尾
初审: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