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6-01-05 15:08:29作者:佚名
不少财务在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勾选认证后,突然发现 “勾选错了”(如把用于集体福利的发票勾选抵扣)—— 这时候还能撤销吗?
一、勾选认证后 =“不能改”?
很多人觉得 “勾选提交后就定了”,只能做进项转出,但政策明确了 “申报前可撤销,申报后需红冲”的规则,关键看是否完成纳税申报:
时间窗口:纳税申报期内(如每月 1-15 日),未点击 “确认签名” 或未完成申报,可撤销勾选;已申报则无法直接撤销。
二、正确处理:按 “申报节点” 分情况操作
1.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在 “综合服务平台” 勾选认证后,可在纳税申报期内、未进行纳税申报前,撤销勾选;若已完成申报,则需通过红字发票流程处理。
2. 分情况操作:
情况 1:未完成申报(未确认签名 / 未报税务局)—— 登录 “综合服务平台”,进入 “抵扣勾选 - 已勾选” 模块,找到错误勾选的发票,点击 “撤销勾选”,重新提交勾选清单即可;
情况 2:已完成申报(已确认签名且已报税)—— 无法直接撤销,需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购买方做 “进项税额转出”,待收到红字发票后,完成进项转出申报。
三、建议措施:2 步减少勾选错误
1. 勾选后及时核对:每天勾选完成后,导出 “已勾选发票清单”,与进项发票台账(如待抵扣发票登记)核对,确认勾选的发票均为 “可抵扣项目”(如用于生产经营);
2. 申报前最终复核:每月申报前 1-2 天,再次核对 “勾选确认清单”,确保无错勾、漏勾,避免临近申报期才发现错误,没时间撤销。
最后提醒:勾选认证的 “撤销窗口期” 仅限 “申报前”,一旦申报完成,处理流程会更复杂!别等到申报后才想起改,提前核对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