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6-02-27 20:10:38作者:佚名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山东省总工会、济南市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下列人员:
工会委员会委员7名;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
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3名
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委员5名;
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5名。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由会议等额表决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四、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由上届“双代会”工会委员会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候选人,候选人须是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同意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前面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前面空格内划 “×”;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在不同意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另选他人的须是本次会议的正式代表;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填写选票,须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要求字迹清楚,符号正确。凡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不予计票。
缺席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大会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无效票。
七、大会选举时的选票分“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票”、“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选票”、“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委员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八、选举时,参加会议的代表超过全体正式代表的半数,可以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票数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出现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九、大会正式选举时,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 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人选经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计票人5名,其中总计票人1名钓鱼网,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确定。
十、选举时,会场设2个票箱,四种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十一、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在全体代表会议上公布。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划排列。公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划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