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6-01-10 15:24:00作者:起步网校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增值税处理:
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3%。同时,销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3%,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税务局工作人员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则应按3%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果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销售时缴纳增值税,但可以抵扣。
建议咨询税务部门或财会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缴纳增值税常见问题如下:
1. 销售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 销售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2015年及以后调整报废的,或者根据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清理处置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以销售额和征收率为基础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4. 销售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事项: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免税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过户免征申请审核表》和《增值税减免明细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税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