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6-01-10 15:14:00作者:起步网校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不同应税消费品而有所不同。具体来说:
1.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销售额。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当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来确定,其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3.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4. 消费税还可能涉及从量计征。例如,对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分别按照单位税额进行从量计征。
5. 如果应税消费品可以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和从量定额征收两种方法的同时适用,即复合计征方法,例如白酒。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
1.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纳税人的销售额(含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2. 如果是从价定率,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3. 如果是从量定额,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4. 如果是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以移送时的销售价格(含消费税)确定计税依据。
5. 如果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常见问题包括:
1. 如果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但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只有委托方收回后,并入到销售收入中,才能根据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2. 如果是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才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3. 如果是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计算的销售额,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4. 销售额的确认中常见问题有:销售额中是否包含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是否包含视同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是否需要扣除折扣、返还礼品的销售额等。
5.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还包括组成计税价格和核定计税价格,当不能确定销售额时,可能会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关于消费税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获取更准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