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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2-24 11:07:09作者:佚名
英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在《21世纪的国富论》提出,通过向富人课税,再经过政府转移支付给穷人,这是缩小贫富差别的有效路径。就税制而言,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最为有效,但我国契税收入中六成以上来自工薪人群,这似乎不利于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若果将收入分为低、中低、中等、中高和高五档,"低、中低、中等"收入的人群属于"贫下中农",所面临的生活压力很大,不应当收取契税,"中高和高"收入的人群属于"富农和地主",是契税的主要纳税对象,在欧美发达国家,收入排行前10%的人群则承当了60%以上的契税,穷人不但不须要交契税,甚至能够拿补助。
王跃军-阳子:起征点是个虚假概念,贷款、赡养、抚养等费用不包括,都是耍流氓。
马靖昊说会计:免缴额不能说是一个虚假概念,但正是因为有了一个免缴额的交纳,让中国的契税看上去似乎正是所得税范畴,虽然,它真正属于流转税范畴,只有交纳额中包括了贷款、赡养、抚养等费用,就能称之为个人所得税。
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契税免缴额定为800元。事实上,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契税的纳税对象只局限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由于那种时侯老百姓的月收入很难达到800元。2006年契税免缴额提升到1600元,2008年调整为2000元,2011年再度增强到3500元,其实,相对于1980年的800元,太低了。
30多年前开征契税时,免缴额为800元,确实是针对富人的税收,由于那时平均年薪才约40元,契税免缴额约为平均年薪的20倍,那时年薪800元算十分稀有。如今平均年薪约为4000元,根据20倍估算,免缴额8亿元才为合理。你们不要被免缴额8亿元吓住了,它确实基本上相当于1980年的800元,按这个免缴额征收契税,才真正彰显了契税的富人税特质。
时间擦:但是并没有哪些卵用,原先说好的先富推动后富,如今呢,是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
马靖昊说会计:以契税为例,其首要原则是能力原则,也叫量能原则,即收入高者多收税,从而达到契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可以说目前绝大多数城市的市民月均消费总额超过了3500元免缴额标准,假如再加上住房、汽车开支,远远超出了这个数,平均消费总额超过3500元意味着,民众部份基本的消费开支被强制性收税,某种意义上契税成了“穷人税”。这就根本丧失了契税征收的意义,彻底沦为为税而税的税!
古镇湘巴佬:我每位月入不敷出还要时刻不忘纳税,是有多么伟大啊!
马靖昊说会计:契税一定不应当对穷人收税的,不但不应当征,并且还要将征来的契税对穷人进行补助。
目前,中国契税为7级累进,除3%的最低税率外,其次为10%、20%、25%、30%、35%、45%。假如中国是高福利国家,人人都不用为自己的未来忧虑,这样高的税率是没有哪些问题的,关键是我国现今和将来都不具备成为高福利国家的条件,绝大部份没有实现财务自由的人群都为自己的未来生活忧虑,在这些情况下,过低的税率累进估计会给人留下逃税、逃税的隐患。
豆丁2003:我老总跟我一样拿着低薪,不用缴税!
马靖昊说会计:确实,目前的契税高税率,让好多老总拿着低薪,却将家庭以及个人开支都攻入到企业的经营成本中去。
我觉得,契税最高端45%的税率起码应与企业所得税税率持平,增加到25%。这样,既难免了一些企业主钻空子,将自己的薪水定得很低,也让企业中更多的优秀职工涨薪水涨得起。这方面,台湾的税率设置就很合理,公司利得税与契税的最高税率一致,均为16.5%,基本上防止了出现部份企业老总将家庭以及个人开支都攻入到企业的经营成本中去的情况。其实,我不会期望中国对契税的税率也会定得如此低。
新一轮契税变革,常年来看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份税目、完善税后交纳、适时引入家庭开支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变革最终目标是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依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碰巧所得进行分类课税,在确定合理免缴额后,对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按揭按揭月息等支出进行税后抵扣。
泉在北京:交了税也不会有荣誉感。由于是缴纳!
马靖昊说会计:契税的扣缴缴纳制度是经济学家最伟大的发明,扣缴缴纳的钱在步入个人口袋之前就被"做"了,真的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课税的"痛楚指数"降到了最低!
在现实中,所谓最优税制是不存在的,通过利益相关方的博弈,才能找到各方都还能接受的税制,就很不容易了。至于契税具体怎么改虽然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让契税回归其课税的目的,决不能让它沦为一种穷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