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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必看:招待客户住宿费不能抵扣,差旅费入账有讲究

更新时间:2026-03-09 11:12:34作者:佚名

作为会计人在日常工作中免不了要跟各种费用打交道,这也是最让我们头疼的事,例如,“差旅费”该如何入账? 住宿费发票是不是计入“差旅费”项目? 招待费可以抵扣吗?等等一系列问题,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不同的费用应该分别怎样入账! 有需要的朋友抓紧时间收藏吧!

首先,提醒大家一点:

若是自己员工因公出差的住宿费一流范文网,属于“差旅费”项目;若是招待外部客户或者关系单位的住宿费,属于“业务招待费”项目。在实践中,业务招待费列支的具体范围一般包括: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用于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一、招待费

一般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交际应酬的餐费、娱乐不能抵扣,如果招待老板亲戚住宿的话,所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同样无法抵扣。

二、差旅费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注意: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而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的)不能抵扣。

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出差,行驶过程中花费的汽油费、停车费、通行费等,如果能取得增值税专票,其进项都可以抵扣。

三、福利费

作为集体福利支出的东西全都是无法抵扣的。

四、培训费

会议费专票的税款是可以抵扣的。不过注明了餐费的部分,餐费部分不能抵扣的。

注意:会议服务中另购买了餐饮服务,餐饮费不能合并到会议费中开具,需要分别列示。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觉得文章还不错,那就请关注小编吧,小编每天都会推送最新最实用的会计资讯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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