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6-06 10:04:14作者:佚名
湖北建设人才网站发布《省直报考点关于2025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报名人员:
为做好市直报考点考试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课目及作答形式
(一)考试课目
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课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卷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考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202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纸质试题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形式。
(二)作答形式
市直考区本年度在提供纸笔作答考试模式基础上,同时提供电子化作答考试模式(简称机考,下同)。机考报考仅限考全科考生(需考取三个课目),报考时可自愿选择全部课目采用纸笔考试或机考,不得纸笔考试和机考混选。两种作答模式下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完全相同,考试成绩互相通用。
1.纸笔模式。客观题用2B钢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红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选择纸笔考试模式报名人员应考时,可携带纯色墨水笔、2B钢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估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2.机考模式。在电子计算机设备上作答客观题和主观题。为便捷考生熟悉机考,考前将提供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具体网址请考生关注本网站通知。
选择机考模式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3)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4)。
市直考区共设8000个机位,先报先得,额满为止。
三、成绩管理办法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推行滚动管理,出席全部3个课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出席2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出席1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课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出席1个课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通过应试课目后方可获得成绩证明。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凡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报考出席考试。
(一)考全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增报专业
报名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名,考试成绩当初有效。
(三)免一科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出席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四)免二科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出席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课目考试。
(五)关于考取专业与考试时间的关系
报名人员选取专业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日期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日期相一致。
(六)关于专业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大专学历应根据《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仿。
(七)关于专业修改
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修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报名专业。
(八)关于工作期限
有关工作期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华诞估算,其截至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九)关于以往档案信息
全国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24年成绩有效期内考取人员档案信息。2024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在2025年度继续有效。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考→考前抽检→网上交费→准考证复印→考后审查→结果公示的组织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考
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审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晰有关学历、专业及初审条件后进行后续报考。
1.报考网址
网上报考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9:00至3月12日16:00,报考网站网址:。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名资格条件,签署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补报个人信息。须要选择市直报考点的报名人员请在“选择地市”栏中选择“江苏省市直”报名点,之后按提示完成后续报考信息补报,信息补报无误后确认、上传。
2.报考相片
对于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采用近日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护照照(规格25mm×35mm,象素295px×413px),相片底色背景为蓝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考服务平台注册的报名人员,原则上不进行相片更换。报考相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二)考前抽检
对照报名条件从2025年考取人员中随机抽取部份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取人员通过报考系统查看抽检结果。抽检结果无误的报名人员可进行交费操作;抽检结果不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可进行交费操作。未被抽检的报名人员仍可进行交费操作。
(三)网上交费
交费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3月14日,交费成功方为报考成功。报名人员确认报考后,已缴费用不予返还。
(四)准考证复印
2025年5月5日至9日,报名人员可登入报考网站下载复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止2025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我省将于9月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勿必保持报考注册时补报号码的手机畅通,便于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四川省人事考试报考”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舍弃审查资格。
(六)结果公示
1.公示平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陈述辩解。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辩解的权力。考后市直报考点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邮件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辩解。我中心受理市直报考点审查对象陈述和辩解并在复核后做出答复。
3.审查对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则未依照资格审查要求申领报名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考无效或则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返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长三角生态红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长三角生态红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施行条例》(示范区执委会﹝2021﹞10号)有关规定,自2022年度起,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题满分的60%(如有特殊情况,由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并另行通告)。
报名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广东省人事考试报考”自助复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国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七、收费事宜
依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回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报考费按每人10元标准缴纳。机考模式与纸笔考试模式收费相同。
八、考试大纲与教材事宜
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根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命题,考生可登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载考试大纲()。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名人员自行订购。
九、省直报考点咨询电话:
附件:1.报名须知和报名承诺书
2.专业对照表
3.机考考场规则
4.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附件下载: 1-4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