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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6-02 16:02:27作者:佚名
武汉晚报讯(记者方琳、通讯员沈考)7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提醒: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于8月21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地、外省转到)全部推行网上申领。请广大考生注意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
这次代办时间如下:
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代办,时间不限;
转至外地的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27日,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29日;
外地转到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20日,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22日。
代办流程如下: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自行申请转出。
2、面向中学开考专业的考生,携带市民身分证原件到主考中学或助学单位代办转出。
3、转考完成后,成绩归档至转到准考证号内。
(二)转至外地
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考生申请时需将市民身分证扫描件正背面、外省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由考籍所在地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办集中补办。
3、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须在退回申请后48小时内补足补正。
(三)外地转到
1、外省转到我省条件:
(1)考生在我省注册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取得本科不多于5门、本科不多于4门的合格课程成绩。
(3)在我省从未开考的课程成绩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转到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陆考生服务平台外地转到菜单进行查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转到,考籍所在地对考生的转到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照片、课程成绩及笔迹卡等,初审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办集中申领。
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1、转入专业须符合我省2018年及之后的专业计划,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服务手册”—“下载中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若不满足条件,则须完成新旧专业转换操作,未完成的视为舍弃本次转考申请。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代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代办流程及相关事宜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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