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24 15:06:48作者:佚名
中财与您一路同行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214号)和《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行办法》(青财会字〔2019〕100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筑牢财会监督基础,促使我省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现就做好我省2023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建立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依据《实施办法》规定,我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应出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规定执行。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一)培训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课目和专业课目。公需课目包括会计人员应该普遍把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课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该把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2023年专业课目课程设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其中: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制、会计变革与发展三个课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课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五个课目。
(二)培训学时
2023年我省会计人员当初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不多于135学时,其中公需课目不多于45学时,专业课目不多于90学时。
三、继续教育方式
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方式有网路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备案通过的会计教育培训和视同出席继续教育等方式,不同方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估算。
(一)网路继续教育培训
2023年我省继续教育网路培训平台培训课程已开通,全国会计人员可登入湖南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8080/),点击步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出席培训。
(二)备案通过的会计教育培训
依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去年各县、州财政部门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须将财政部最新出台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纳入培训课程,同时提早到省财政厅会计处做好备案工作。
(三)视同出席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出席《实施办法》规定的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考试考评、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或出席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请于12月10近日,将相关材料递交省财政厅会计处初审后补办。
四、相关要求
各县、州财政部门要高度注重,强化组织领导,指导和督促继续教育工作施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要完善激励机制,将出席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评评价、职称申报、岗位聘用的重要根据。广大会计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自觉履行继续教育义务,着力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不断适应岗位须要和职业发展要求。
联系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白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