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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进设备会计分录编制方法及折旧年限规定

更新时间:2026-03-21 10:09:39作者:佚名

公司购入设备时,应通过“固定资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购入设备的会计分录

1、公司购入设备,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设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2、支付购入设备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3、按月进行折旧的计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属于资产类科目。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设备折旧年限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一流范文网,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因此如果是生产设备,则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如果是电子设备,则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