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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点有差异咋处理?一文详解存货盘亏账务处理原则及方法

更新时间:2026-01-23 08:05:16作者:佚名

在实务中,存货盘点出现差异是件经常发生的事,但对其如何进行合规的处理,存在不少困惑,现对此作出具体的解读:一、存货盘点差异的处理所遵偱的原则

第一、“账实相符”是底线:

无论盘盈还是盘亏,财务处理的最终目标是将账面数据调整为实地盘点的实际数量。库存数字的不准确会波及公司报告的各个方面,从现金流预测到投资决策都可能被误导。

第二、需追根溯源,明确责任:

盘盈盘亏是表面现象,必须追究原因。不同原因(例如管理疏漏还是正常损耗)直接决定后续会计处理和税务结果。

第三、财税联动不可忽视:

会计上的处理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计算,必须同步考虑税务影响,避免年底审计时产生不必要的纳税调整。

二、存货盘点盈余(盘盈)的财税处理

第一、有关 会计处理

第一步:清查源头

发现盘盈后立即核查是否为:

1、前期入库记录、验收单据出错?

2、供应商多发而未被识别?

3、退货或销售退回调拨有误?

4、计量设备的问题?

第二步:账务调整

1、确认盘盈价值:

根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值(如不能确认历史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切忌直接使用销售价格或任意估计。

2、会计处理分录: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入账价值)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按入账价值)

3、报批核销:按公司管理层权限审批后,常见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存货盘盈利得(按原因,可能计入该科目) 或

贷:营业外收入—盘盈利得 (更常见)

重要说明:通常认为盘盈是管理失误导致的前期差错(少计存货),不能冲减当期成本费用(如销售成本),因为它是前期遗漏的收益。国际会计准则倾向于计入利润表。

4、进行追溯调整:

如确认是重大前期差错,应进行追溯重述前期财务报表。这对已发布的报告影响很大,需审慎判断。

第二、有关企业所得所得税处理:

确认的盘盈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盘盈利得”)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务规则视其为“其他收入”,完全计入征税基数。

税务部门不会要求你追溯调整前期报表,仅影响发现当期的所得税计算。

第三、有关增值税的处理:

1、通常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盘盈本身不视为销售行为。不会要求你开票或计算销项税。

2、特殊情况应对:

若盘盈货物随后用于赠送客户或职工福利(视同销售),此时才需计征增值税。

如果涉及需转出的进项税(如管理不善),在盘盈处理时无需额外考虑(盘盈货物对应的进项税已随原始采购抵扣)。 三、存货盘点亏损(盘亏)的财税处理

第一、有关会计处理

第一步:查明“罪魁祸首”

这是会计中最核心环节!原因不同导致后续处理天壤之别:

1、定额内损耗(合理损耗):

运输保管中无法避免的轻微损失,如生鲜产品水分蒸发

2、管理不善:

仓库保管不当、监守自盗、灾害防护缺失等

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洪水、地震、火灾等非人力所能控制的灾害

4、计量收发差错:

入库点数错误、领料记录遗漏等导致账多货少

5、销售多发/发错货未追回:

已发货但未及时开具发票或记录销售

第二步:进行账务调整

1、确认盘亏价值:

根据账面成本(先进先出或加权平均等)计算损失金额

2、计提跌价准备:

先冲销该存货科目已提的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登记净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账面成本 - 已提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周转材料等 (按账面成本)

4、报批核销:按权限审批后,据不同原因分别处理:

情形A:可收回残值(如毁损货物可回收)

借:原材料/银行存款等(残值)

借: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等(净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情形B:管理不善、计量差错等造成(责任人承担)

借:管理费用—存货盘亏毁损损失 (一般经营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XX责任人/XX保险公司 (可收回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情形C: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意外大额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XX保险公司 (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情形D:定额内合理损耗

借:管理费用—存货盘亏毁损损失 或 制造费用(计入生产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第二、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

关键点在于损失能否税前扣除。必须区分是经营管理不善所致,还是正常的商业损耗:

1、允许税前扣除:

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中属于合理损耗、计量差错、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部分。税务部门要求提供充分证据链。

2、不得税前扣除:

管理不善(如被盗、霉烂变质且非合理损耗)造成的损失,税务机关视为可控事项,需进行纳税调增。这部分损失不能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3、提供专项申报与资料备查:

A非正常损失(被盗、报废、霉烂变质等):

需准备专项申报材料(清单、报告、责任认定书、警方证明等)。

B正常损失:

税务机关往往要求有规范的存货管理内控制度作为证明,并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主动填报资产损失金额。

第三、有关增值税的处理:

1、管理不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及自然灾害等非常损失:

其对应的已抵扣进项税额必须转出。你需要计算这部分进项税。

A计算转出额:

盘亏存货成本 × 该货物适用税率(或扣除率)÷ (1 + 适用税率或扣除率)

B会计处理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合理损耗、计量差错:

不需要转出对应进项税额。这些被视为正常的经营成本。

四、实务操作中的警示要点

第一、证据保留高于一切:

差异说明、责任报告、照片、公安证明、保险公司文件——这些都是税前扣除的通行证。建议建立完整的存货管理事故报告流程。

第二、内部流程明确:

盘盈/盘亏必须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主管→财务→管理层)。未经批准的账务调整是重大内控缺陷。

第三、需注意增值税是税企争议高发区:

1、严格区分“管理不善”和“合理损耗”的界限,避免错误转出进项税。

2、“非正常损失”定义要清晰(参考增值税法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所得税申报是关键:

1、盘盈收入勿遗忘计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2、对盘亏损失,按税务口径调整所得税申报表(特别是管理不善损失要加回)。

第四、定期复盘内控流程:

存货差异频发暴露的是管理漏洞。企业应定期评估:

1、仓库实物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

2、出入库流程是否存在签字遗漏?

3、信息系统是否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4、是否建立永续盘存制度减少年末盘点的冲击?